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开展金融理财服务管理
发布时间:2024-07-18 17:35:26点击:
本文原标题:《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范文青介绍了2016-2017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情况。发布会上,还对获得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的部分企业授牌。
大家上午好!感谢各位出席今天的专场发布会,在此,我代表市工商局对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工商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的发布会,将重点就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与大家进行沟通和交流。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自愿基础上,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及其他相关信用监管信息进行记录,并向社会予以公示的行政指导活动。
省级“公示企业”,是指经审查,符合公示条件并通过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公示的企业。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采取集中公示的方法,每两年公示一次。每个活动年的3月31日前为申报期,6月30日前公示。自1985年开始到今年,守重工作已经走过了33个年头,33年来,守重公示工作在帮助企业建立合同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培育诚信守约的商业道德、带动社会信用观念的养成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守重”这块牌子也切实提高了企业在竞标、争取合作伙伴、获取相关荣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等方面的竞争力。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化,各级政府对企业的各项政策红利不断释放。我市与全国一样,市场主体保持高速增长。目前,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新机制逐渐建立完善,我市企业“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局面基本形成。
信誉是企业的无价之宝,是企业的生命。“守重”这块牌子作为企业信誉的标志,扩大了企业的知名度,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近年来,市工商局以推动我市企业信用建设金融理财服务管理、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为目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采取多项措施,全市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涌现,守重企业公示工作取得新进展。按照两年公示一次的规定,2018年是省级守重企业的公示年份,今年我市共公示省级守重企业230家。下面,就有关情况向大家做一个通报。
随着公示活动性质的确定、信用标准体系的引入和测评软件的使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已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市工商局严格遵循“自愿申报、公正公开、动态监管、社会监督”的守重公示原则,通过宣传引导、申报资格审查、信用标准体系软件综合测评、不良信用记录内外查询、面向社会公示、日常动态监管等环节的工作,推动守重工作向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转变。今年,全市共有347家企业自愿申报了省级守重企业公示,新申报企业同比增长35.22%。省局公示了230家。其中,市直118家、东港31家、岚山21家、莒县35家、五莲9家、开发区13家、山海天3家。未被公示的企业有117家,其中,因成立时间未满三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35家;因存在行政处罚、银行贷款逾期、未履行法院判决、未办理社会保险等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82家。
一是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根据省工商局工作部署,市工商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山东省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依托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日照工商”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网上申报时间、申报流程、优惠政策等内容,创建了“省级守重企业申报交流微信群”,及时解答企业在申报中不明白的问题,提高企业和社会各界对守重公示活动的认识。
二是深入企业开展宣讲。为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今年以来,市工商局遴选业务骨干组建“工商宣讲团”,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听政策建议“三送一听”巡回宣讲活动,将合同法规、企业信用建设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公示工作作为宣讲的重要内容,为企业面对面讲解守重公示的意义、标准、流程,手把手教企业进行申报,引导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到“守重”公示中来,不断扩大社会诚信基础。
今年省工商局对守重测评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凡是成立时间不足五年的,申报时系统会自动提示“成立时间不满五年,无法注册”,避免了人为操作的主观因素。通过软件系统将企业的规模、企业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经营效益、社会信誉等9个方面93项评价指标全部数据化、模块化、程序化、标准化,数据归集与分析更加规范、科学,企业申报便利度、准确度大幅提高,守重申报质量得到了保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汇集了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即时信息、工商和有关涉企部门对企业的处罚信息等,全面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状态、信用状况。市工商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审查企业在公示年度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重点包括企业是否进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否存在企业登记注册、商品质量、商标、格式条款、广告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合同欺诈、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存在偷税漏税、信贷逾期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确保企业信用数据的真实可靠。
市工商局不断扩大企业征信范围,分别向人社、环保、住建、安监、质监、税务、食药、人行、海关、法院、仲裁等相关部门进行函询,由相关部门出具企业信用状况证明,一经确认企业在其他涉企部门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则坚决不予公示。同时,其他部门也非常乐意参与这项活动,与工商部门良性互动,形成了部门共同参与、数据广泛归集、信息共享、申报公示日趋规范科学的良好局面。
经材料申报、网上初审、部门函询、推荐上报等环节,全市230家企业被山东省工商局公示为2016-2017年度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市工商局在“日照市工商局”网站上建立“红黑榜”,将守重企业在“红榜”上进行发布,社会各界登录市工商局网站即可查询。今天,对部分守重企业代表进行现场授牌,各区县工商和市场监管局也将举行授牌表彰仪式。市工商局将选取守重典型企业,重点宣传企业信用建设的做法及成效,发挥守信企业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重视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
对守重企业不搞“一牌定终身”,建立失信淘汰退出机制,在日照市工商局网站公布监督电话,负责受理公示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强化对企业的日常动态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实地走访企业等方式,重点对企业的合同签订、履行及信用建设,企业使用的合同文本,是否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入档案。同时,畅通守重公示企业失信信息收集渠道,与相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动态监管信息快速处置机制,一经查实守重企业存在失信行为,依法依规撤销企业公示资格。
我们既惩戒失信者,也褒扬激励守信者,目的是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守重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推动企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去年9月,市工商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委、市经信委、人民银行等15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通知》,出台52条守信激励措施,向守重公示企业释放政策红利,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处处受益”。52条措施在激励企业发展,倡导建立诚信方面发挥了促进作用。
为进一步优化激励措施,从今年9月份开始,市工商局又会同相关部门,将52条措施再优化,使之更具体,更有实效。主要体现在8个方面:一是绿色通道类措施。二是减少查验、抽查类措施。三是优先类措施。四是简化手续、缩短时间类措施。五是重要参考类措施。六是改革试点类措施。七是进行重点培育发展类措施。八是减免行政费用支出类措施。
近年来,企业融资难,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成为社会的共性问题。市工商局充分履行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三押”登记职能,并积极向银行推荐守重企业,协调金融机构为守重企业提高授信额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2016年度助企融资351.44亿元,2017年度助企融资447.51亿元,连续两年位列全省第四。截止到2018年11月底,已助企融资457.44亿元,三年来守重企业的融资比例分别达到35%、42%和43%。
一是继续扩大“三押”登记范围。深入守重企业实地开展帮扶活动,指导企业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进行动产抵押登记。在开展传统动产抵押登记的基础上,探索扩大抵押物登记范围。出台了《日照市光伏组件资产抵押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开展光伏登记,为企业融资开辟了新渠道。同时,市工商局还积极为守重企业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商标权质押融资,有效扩大了企业融资渠道。
二是搭建融资帮扶新平台。及时了解守重企业融资需求,摸清有融资意向的守重企业底数,建立融资需求数据库,与人民银行搭建起融资对接平台,通过定期召开银企对接会,打通银企资金供需信息互通桥梁,目前已成功举办活动四期,参与金融机构33家、守重企业320家,有效促成了银企双方合作。
2019年,我市将启动市级守重企业申报公示工作。为做好市级守重企业申报工作,提高广大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我市守重企业的影响力,市工商局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做好2017-2018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公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更多的守信企业参与到公示活动中来。
(二)建立“守重”企业联络员制度,以微信交流群的方式,畅通企业与工商部门的沟通渠道。对于有意向参与活动的企业,建立企业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提供上门指导和全程服务,提高申报守重公示的精度。
(三)完善公示评价机制。加强部门间失信信息互联共享、失信联合惩戒、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充分吸纳各方意见,进一步提高守重公示的含金量。
(四)扩大典型宣传的覆盖面。提升守重公示信用约束的社会影响力,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用诚信铸就企业金字招牌。不断推进我市守重公示工作上台阶金融理财服务管理、上水平。
答: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设立时间应满五年以上,实行资质管理的企业应当具备中等以上资质等级,在同行业中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重视合同管理,信用意识强。重视商业信誉和信用(合同)管理工作,坚持诚实信用经营理念,企业领导、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人员熟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具有较高的信用(合同)管理水平。
(二)企业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近两年在相关部门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三)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产品(服务)的销售区域较广,企业规模及管理达到省内行业领先水平。
(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有比较完善、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机制落实。
(五)合同行为规范。合同签订规范,台账完整,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格式条款合法,合同争议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六)合同履约状况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合同实际履约率高。自觉执行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七)社会信誉好。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相关社会荣誉,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
(八)市(设区的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除外)。
公示活动按照企业自愿申报,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初审、推荐,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测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程序进行。
企业申请公示,应向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也可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
申请公示受理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初审符合要求的申请企业登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受理机关对申请公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应采取材料审查和实地审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二)申请公示企业提交的《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是否一致。
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受理机关应向内部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内部征求意见无异议的企业,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向同级人社、环保、住建、安监、质监、税务、食药、人行、海关、法院、仲裁等相关部门进行函询。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的企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征求意见和函询。
对经初审和征询意见无异议的申请公示企业,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省级公示机关推荐。公示机关使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系统对申报企业进行测评。对符合指标要求的申请公示企业,公示机关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机关向公示企业配发《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作为该企业上两个年度合同信用状况的证明。企业在参与企业信用有关的社会活动和经营活动时,可以出示该证明。
答:公示企业发生下列行为的,在公示网站撤销其公示信息,收回该企业《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
公示企业可以自愿申请撤回公示。公示企业申请撤回公示的,应向申请公示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交回《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公示机关应在收到企业撤回公示申请书后15个工作日内,在公示网站对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予以撤回。
被撤销公示或撤回公示的企业,四年内不得重新参加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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