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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2 06:37:26点击:
2022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审判、执行案件共计25636件。4月19日,市中院召开阳泉法院2022年度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展现出阳泉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发挥“小案件大道理”作用,为社会确立是非标准、明确行为底线、提供价值导向、传递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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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审判、执行案件共计25636件。4月19日,市中院召开阳泉法院2022年度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展现出阳泉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发挥“小案件大道理”作用,为社会确立是非标准、明确行为底线、提供价值导向、传递法治正能量。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由阳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推出的《在线访谈》节目。今天的节目我们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郭丽丽
主持人:最近中院发布了2022年度典型案例,首先请您为大家介绍一下这次发布的一些情况?
郭丽丽:好的主持人。近年来,我们阳泉两级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履行审判职能,自觉强化责任担当,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民生权益,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审判执行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效。为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本着“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的原则,我们以案例的形式向社会展示司法成果,向全市人民交出司法答卷。通过深入浅出地释法说理,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效裁判的认同感、信任感和满意度。2022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审判、执行案件共计25636件,经过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业务部门精挑细选、好中选优推荐上报,再经过反复研讨,我们从大量投稿稿件中选取出服务保障民生和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各十件,内容涵盖了民事、商事、刑事、行政、环资、执行等领域,具有案件事实的典型性、新颖性,裁判结果的引领性、示范性等显著特点。服务保障民生典型案例力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贴近,让百姓在案例中得到启发,能够从案例中学习到生活中法律应当如何运用,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系列案例涵盖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名誉权保护、人身安全、特殊人群保护等方面,同时也回应了新经济新业态中的新型案件的法律问题处理。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选取,力求更贴近企业、企业家对营商环境需求,利用案例来向社会彰显诚实守信的契约精神,进一步维护交易安全,协助企业能够高效的处理纠纷,回应市场的公平和效率要求。这一系列案例涵盖了对企业名誉权及注册商标、股东知情权、票据追索权、债权人代位权的保护,落实平等保护原则、践行文明善意执行理念、助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等方面,展示出我们立足服务大局的担当,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郭丽丽:对我们法院而言,每一起案件都是生动的普法教材,每一个办案过程都有精彩的法治故事。法治的进步,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个案,是法治关怀的细微落脚点,也是法治不断进步的增长点。每个案例相当于是联系社会的桥梁,通过典型案件发布,让司法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在群众面前,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确定性和预见性,以人民群众更容易接受的生动的普法途径来指引社会生活,以案例示范的“小切口”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大难题”,切实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使法律法典真正从纸面上立体化起来,走进千家万户,播下法治文化种子,培植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久而久之,必将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构筑一个更加诚信的社会体系,提升司法公信力。
主持人:我们也了解到,这是我市首次发布典型案例,那么对我市司法工作会带来哪些积极的影响呢?
郭丽丽:我觉得典型案例的发布对司法工作带来的积极影响主要来自于内外两个方面。对法院内部而言,这是推升司法工作进步的内驱力。对外发布案例是展示我们司法工作成果的最直接途径,大家都希望以最高标准来向社会、向人民群众展示司法的公正公平。而案例的归纳总结,要以案件的审理、判决书撰写做基础,承办法官要在此基础上对案情抽剥,提炼出对社会有普遍示范作用的意义,既考验法官法律的实践能力,又考验法官的法学理论功底。也可以说,典型案例的择选是推进我们工作“内卷”的驱动力。同时,以典型案例的形式普法,使类似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实现统一,裁判尺度得到规范,将司法权至于人民群众的“阳光”监督之下,有助于最大限度的实现公平正义。对外而言,法治环境的提升,单靠法院力量是很单薄的,还需要整个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的氛围。法院以典型案例的形式来普法更接地气,也更容易得到公众的关切。 前面我们也说到,案例是立体化的法律。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法律规则是抽象的生涩的,但生活是活跃的立体的,很难有人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想起,《民法典》第多少条规定了我该怎么办,但是如果看过一些普法故事,就很容易联想比照,典型案例此时就变成了一个非常好的普法媒介,能够发挥“小案件大道理”作用,通过“说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为社会确立是非标准、明确行为底线、提供价值导向,让更多的纠纷解决在法院外,让社会生活更加和谐。市中院高度重视案例指导工作,完善案例发现培育机制,开展典型案例评选,加大案例的发布、指导力度。通过不断增强“沙里淘金”和“慧眼识珠”的能力,挖掘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指导性的案例,充分发挥了宝贵案件资源的价值作用。对外发布的典型案例,都经过层层筛选、认真探讨,确保每一个案例都能经得起检验。
郭丽丽:我们这次选取的涉民生案例都是与咱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比如我们选出的“借名使用共享单车”的案例,儿子借用父亲的共享单车账户扫码用车,行驶到某小区时将在小区中玩耍的幼童撞伤了,使用过共享单车的朋友都知道,共享单车都有投保责任险,在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公司会在限额内替代使用人进行赔偿。但很少人关注到获得赔偿的前提必须实名使用,在这个案件中,借名使用单车的儿子就因为不遵守共享平台的规则,只能自行赔付伤者医药费金融理财服务管理,无法享受保险理赔,这个案例就告诉我们诚实守信的重要性。还有一个利用网络侵害名誉权的典型的案例,随着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化,基本实现了随时随地上网,最近几年自媒体的发展,我们每个人即是观看者也是发布人。但许多人对于网络的认知仍然停留在“虚拟”“匿名”的层面,觉得在网络骂人泄愤,对别人也不造成实际性伤害,不用承担什么责任。但在现实社会中,不少网络暴力给受害人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和伤害,甚至有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本次典型案例中我们就选取了一个利用自媒体平台、社交账号诋毁他人名誉,被判令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受害人精神损失的案例,就是要告诫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时候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任。还有一个高空抛物的刑事案件。高空抛物是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难题,危险系数极高,防不胜防,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入刑,将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不仅让行为人付出了更高的法律代价,也是对违法行为的警告和震慑。2022年2月,我市法院审理了本市首例高空抛物刑事案件,经审理后对被告人高空抛掷玻璃饮料瓶的行为以高空抛物罪定罪处罚,守护了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主持人:真的是这样,这些涉及民生的案件就发生在我们日常的工作和生活当中,那么近些年来,法院在保护民生权益方面又做了哪些努力呢?
郭丽丽:近些年,我市两级法院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在过去的2022年度,我市两级法院审结涉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婚姻家庭等涉民生类民事案件近3000件。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07件,追回欠薪650余万元。审结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危害群众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44件,涉案资金达1.38亿元,开展反诈宣传22场。完善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机制,为百余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款107.55万元。积极探索“司法审判、联动共治、教育预防”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讲座、家庭教育等活动逾百场,等等。在个案审判中,人民法院坚持“人民有所呼,法院有所应”,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形成良好道德风尚和正确价值导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和崇尚法治、信仰法律、尊重司法的良好氛围。接下来,我们将继续以实际行动回应公平正义期待、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主持人:大家的关注点一方面在民生领域,还有一方面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
郭丽丽:是的。阳泉法院坚决贯彻习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我们围绕提高涉企纠纷的审判质量,提升涉企纠纷的解决效率,降低涉企纠纷的处理成本,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让企业、企业家能够实实在在体验到涉企司法服务的不断优化。开辟涉企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绿色通道,保证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积极回应市场的效率期待,帮助企业能够迅速处理纠纷,回归正常经营。深化知识产权、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依法保护企业创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助力城市转型发展。创新废旧资产清点、移交、评估、处置“四同步”工作法, 畅通主体退出机制。秉承善意执行理念,加强产权保护,坚持放水养鱼的方式,帮助企业卸下债务包袱,轻装上阵投入再生产。积极推进联企服务,开展“法企面对面”,研究制定《办理企业合规刑事案件工作办法》,助力企业合规良性发展,协助企业将制度建立在纠纷前,将矛盾解决在法庭外。在省高院2022年度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考评中,阳泉法院位居全省第二。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是法院向企业和企业家发出的宣传贴和保证书,既代表着我们对于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决心,也代表着我们对于促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信心。
郭丽丽: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全市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找准新定位,在服务发展大局上作出更大贡献。准确领会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加大对“数智新城”建设、同步推动“两个转型”、消费回暖升级、创优营商环境、推动共同富裕、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司法保障和供给,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阳泉、法治阳泉。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优化涉企案件诉讼服务。要将涉产业发展、涉产权保护、涉企业家权益的案件进行专项管理。二是产权司法保护。要依法打击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行为,同时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开展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积案专项清理。三是强化联企服务。开展定点服务、定期走访、“合规体检”、风险预警工作,指引和帮助市场主体加强合规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部署金融理财服务管理。为阳泉建设“数智新城”,积极提供相应的司法服务保障。推进自动驾驶法律适用的研究,加快建设“创建第一城”红色文化资源司法保护基地。二是顺应新期待,在增进民生福祉上推出更实举措。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巩固提升一站式建设成果,做到人民群众有呼声、阳泉法院有回应。一是用足司法救助政策。遇到具体案件时,要多关心一下当事人的实际困难,高度重视低收入群体的司法需求,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用足用好救助政策,真正让他们感到法官的关怀、法院的温度。二是要组织开展一批“民生小案”专项执行。追索农民工工资的、赡养费抚养费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等涉及到老百姓切实利益的案件,要积极查控,下功夫执行到位。三是稳定就业。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并重,把劳动争议、涉及工人就业的案件处理要慎重考虑、扎实研判、稳妥处理。四是优化诉讼服务。窗口是服务群众的第一线,要研究出台一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确保实用管用、可操作,方便群众诉讼。
我相信经过我们两级法院干警的不断努力,我们全市的司法工作将会推升到一个更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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